《==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为了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环境请相互自律==来源:十环网==》 154-1 |
|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长宁监狱民警制服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64.24920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62.321724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1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17日 |
| 评标日期2018/05/16 14:40 |
| 定标日期2018/05/16 17:30 |
| 各包要求 成交供应商名称:青海群星制衣实业有限公司(此供应商由采购单位推荐)成交金额:62.321724万元供货期:30个工作日成交产品的内容、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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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30号)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周蔚 金维东 王长忠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省长宁监狱喻女士18597166698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李女士0971-6150216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