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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2018)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地设计导则中标公告5月17日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局的委托,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地设计导则项目(项目编号:KJY2018083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KJY20180835 项目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地设计导则 项目联系人:李璐 联系方式:1581136899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工;010-6788120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用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地设计导则; 采购项目数量:不适用; 简要技术规格及要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地设计导则。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璐;1581136899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23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16日 总中标金额:17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北京海淀区万寿寺路6号 | 178.00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办法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评审专家名单: 于新江、高薇、张拥军、闫洪杰、孙晶艳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地设计导则; 采购项目数量:不适用; 简要技术规格及要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地设计导则。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
来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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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北京 中标 设计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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