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2018]院审判业务用房附属配套设施项目(项目编号:DHRGG2018023)中标候选人公示5月17日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附属配套设施项目”项目(项目编号:DHRGG201802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DHRGG2018023 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附属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75-459936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港南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主任 0775-433055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无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锦泰尊品1幢第11层1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 0775-459936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5月17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15日 总中标金额:377.631679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null | 377.631679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0 评审专家名单: 梁天明、刘宪毅、李立平、庞丹雄、李泽云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无 六、其它补充事宜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附属配套设施项目(项目编号:DHRGG2018023)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附属配套设施项目 | 项目编号 | DHRGG2018023 | 招标人 |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 | 建设单位 |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 | 室外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公共广场、公共生态停车位、绿化、值班室、安检室、围墙等配套工程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要求。 | 开标时间 | 2018/5/10 9:00:00 | 开标地点 | 第 五开标室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5月1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5月17日 | 拟中标人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3,776,316.79 | 工期 | 18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卢亮成(注册编号:桂245131438163;诚信卡号:060899) | 专职安全员 | 黄冰(诚信卡号:124327)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东莞市常平镇河西大道道路工程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西省宏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3,773,339.68 | 工期 | 18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刘婷(注册编号:赣236121213727 ;诚信卡号:003315) | 专职安全员 | 付朝珍(诚信卡号:215140)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横五路支路西段道路及配套工程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3,776,391.50 | 工期 | 18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罗雪春(注册编号:桂245111119074;诚信卡号:088713) | 专职安全员 | 李武鑫(诚信卡号:163334)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玉林市二环南路工期工程东段工程(人民东路路口至南流江桥段) 2标段施工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公示媒介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贵港市港南区建设工程招标 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4331256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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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广西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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