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2018-YC-15 |
| 采购项目名称玉树州扫黑办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询价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8.25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18日 |
| 评标日期2018/05/18 11:00 |
| 定标日期2018/05/18 12:00 |
| 各包要求 内容:办公设备 中标价:82500元 中标供应商:玉树市优品办公设备销售中心 合同日期: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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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玉树州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更求达杰、落松欧周、昂文求培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昂文求培13897165974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玉树州政府采购中心8829515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976883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