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网==》 A分标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中标人 | 玉林市建筑设计院 |
| 中标总报价 | 人民币贰拾万玖仟陆佰贰拾伍元整(¥209625.00元) |
| 单位地址 | 玉林市人民东路202号(原五里桥路12号) |
| 项目内容及要求 | 采购内容包括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综合教学楼7#楼、运动场、主席台等工程的地质详细勘察,具体勘察内容及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 |
| 承诺工期 | 30日历天 |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莫先恒(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104500232) |
| B分标 |
| 中标人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总报价 | 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零肆佰元整(¥1630400.00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214500.00;综合教学楼(初步设计编制和施工图设计)报价¥1104600.00;田径运动场(初步设计编制和施工图设计)报价¥311300.00】 |
| 单位地址 |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 |
| 项目内容及要求 | 采购内容包括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总平面规划图微调(主要是针对综合教学楼7#楼进行的微调)及综合教学楼7#楼、田径场、球场、室外水电、道路、人行道、景观绿化、围墙、步道、一期人工草足球场维修等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方案、总平规划微调)和施工图设计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 |
| 承诺工期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期:20日历天;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期:90日历天 |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吴静芬(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编号:咨登25201100036);设计项目负责人:徐洪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064500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