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锦州海关锦州海关设施楼窗户节能、安全改造中标公告5月21日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锦州海关的委托,就“锦州海关设施楼窗户节能、安全改造”项目(项目编号:LNKL-hggz2018042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NKL-hggz20180426 项目名称:锦州海关设施楼窗户节能、安全改造 项目联系人:佟伟静 联系方式:0416-372777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锦州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府路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靳先生 0416-3882299-224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工程名称:锦州海关设施楼窗户节能、安全改造。 2、工程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61号。 3、计划工期:80天(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4、招标范围:锦州海关设施楼窗户节能、安全改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5、质量标准: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佟伟静 0416-372777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26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21日 总中标金额:107.06693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锦州市宏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凯旋家园7-25号 | 107.066933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由经济及技术类专家组成。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工程名称:锦州海关设施楼窗户节能、安全改造。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辽宁中华人民共和国锦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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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锦州 项目 招标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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