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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临江市人民法院购买科技法庭及核心(第二次)交换机项目中标公告5月21日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临江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临江市人民法院购买科技法庭及核心交换机项目”项目(项目编号:TAHP-JL-2018-ZB-02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TAHP-JL-2018-ZB-023 项目名称:临江市人民法院购买科技法庭及核心交换机项目 项目联系人:温女士 联系方式:13180855777 0431-8533797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临江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 白山市 临江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姜先生1760449588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 白山市 临江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温女士13180855777 0431-8533797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26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18日 总中标金额:65.49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越达路1188号1号楼 | 65.49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评审专家名单: 才景玉、曲小原、赵利峰、金光石、宫文斌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临江市人民法院购买科技法庭及核心交换机项目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详见附件
来源:吉林临江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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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北京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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