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1、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法治文化宣传用品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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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编号: | [350305]YS[GK]2018004-1 |
3、采购人名称: | 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 |
地址: |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政府内 |
项目负责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13959515119 |
4、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莆田市荔城区海丰中街800号龙腾东方1号楼205室 |
评审部经办人: | 小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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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4-2278989 邮箱:fjys10@163.com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4-27 |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 2018-05-18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截止至2018年05月19日9:30时,本合同包共收到福州大爱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福州蓝天迷彩服装有限公司 、莆田市欧瑞信贸易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乐时代图文印务中心四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经查询四家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均已到账。经审查,莆田市城厢区乐时代图文印务中心未按投标文件提供资信证明,故资格性不符合。其余三家投标单位均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及符合性检查所需的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8、中标情况: |
包1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1-1 | 其他印刷品 | 苏杭 | SH-115 | 1 | 218680元 | 218680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福州大爱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华林路19号北大综合楼四楼4-2 | | 中标金额 | 2186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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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收费金额:0.45万元 收费标准:包干 |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国辉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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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黄朝辉,张志高,陈扬芳,陈金枝 |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