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1 |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贵州兴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德凤镇 | 工程采购(场坪硬化、花池、洗衣台、太阳能路灯、排水沟、原有围墙加高、可视围墙、绿化、宣传栏、原围墙面抹灰,墙面抹灰面拆除、重抹灰、外墙漆、屋面、消防、给水、不锈钢防盗格栅窗安装、废弃药罐中转房改造等工程) | 715338.96 | 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