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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第六地质探矿工程大队钻探辅助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5月)中标公示5月24日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网==》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网==》 | | | | | | | | | 吉林省第六地质探矿工程大队钻探辅助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Ⅰ 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吉林省第六地质探矿工程大队钻探辅助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 项目编号 | JLXD-2018-ZC-146 |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开标时间 | 2018/5/23 13:00:00 | | 评审专家名单 | 张金伟;谭庆昌;尹世英; | 公示日期 | | | 采购人名称 | 吉林省第六地质探矿工程大队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地址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302国道北50米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154330072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584326317 | | 评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5楼评标室 | | 发包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标信息详见公告内容。 | | Ⅱ 公告内容 |
吉林省第六地质探矿工程大队钻探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编号:JLXD-2018-ZC-146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成交公告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第六地质探矿工程大队的委托,对吉林省第六地质探矿工程大队钻探辅助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LXD-2018-ZC-146)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本项目于2018年5月8日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于2018年5月23日13时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五楼评标室进行竞争性谈判工作。根据谈判小组成员的评审结果,确定如下单位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名称:长春地质勘察材料供应站。 成交供应商地址: 长春市宽城区利国街14号 成交金额:¥ 157,000.00 元人民币。 数量: 一批。 服务要求: 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尹世英、谭庆昌、张金伟。 公告期:2018年5月24日 采购人名称: 吉林省第六地质探矿工程大队 地 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302国道北50米 联 系 人:尹世英 电 话:1315433007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电 话:18584326317 联 系 人:徐经理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4日 本公告来源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222.168.39.125/JiLinZtb/infodetail/?infoid=49c9cb27-b951-47f3-999f-903286064c14
来源:吉林吉林省第六地质探矿工程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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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谈判 地质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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