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党校中共南宁市委党校教师宿舍工程检测单位采购中标候选人公[2018]示5月24日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党校的委托,就“中共南宁市委党校教师宿舍工程检测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XHTZB1804ZB01B080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XHTZB1804ZB01B080C 项目名称:中共南宁市委党校教师宿舍工程检测单位采购 项目联系人:黎工 联系方式:1387886308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党校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大学西路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黎工1387886308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检测服务工作以满足施工进度和验收为原则,检测服务期从招标人发出通知开始,3日内进场开展检测工作,检测工作完成后的次日提供检测结果,并在相关分部验收前递交正式检测成果报告给招标人,不能影响工程的正式交工竣工验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轨道交通大厦B楼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叶工0771-577625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5月0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23日 总中标金额:38.562229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中标费率:1.51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徐献邦、张爱群、谢丽、李兰芬、黄绮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其他具体检测范围及数量以施工图及有关验收规范为准(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文件所规定需要检测的项目) 六、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教师宿舍工程检测单位采购 | 招标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一栋教师宿舍楼,总建筑面积8366.52平方米,共135套 | 开标时间 | 2018年05月23日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05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05月28日 | 中标 候选 人情 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项目负责人 | 罗志佳 | 投标报价 | 1.510% | 工期 | 从招标人发出通知开始,3日内进场开展检测工作,检测工作完成后的次日提供检测结果,并在相关分部验收前递交正式检测成果报告给招标人,不能影响工程的正式交工竣工验收 | 质量等级 | 合格 | 第二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 项目负责人 | 任重 | 投标报价 | 1.523% | 工期 | 从招标人发出通知开始,3日内进场开展检测工作,检测工作完成后的次日提供检测结果,并在相关分部验收前递交正式检测成果报告给招标人,不能影响工程的正式交工竣工验收 | 质量等级 | 合格 | 第三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胡文烜 | 投标报价 | 1.516% | 工期 | 从招标人发出通知开始,3日内进场开展检测工作,检测工作完成后的次日提供检测结果,并在相关分部验收前递交正式检测成果报告给招标人,不能影响工程的正式交工竣工验收 | 质量等级 | 合格 |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 异议受理部门 | 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党校 黎工(联系电话:13878863085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局(监督电话:0771-5816840) |
来源:广西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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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工程 项目 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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