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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中[5月]标公示5月28日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1804-23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26日 开标日期:2018年05月24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滁州市万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801‐802室 中标金额:446431.44 元/年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另附 评审委员会名单:段忠清 方士萍 蒋孝飞 柯善根 杨仕军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地址:滁州市黄山路522号 联系人: 冯妍 联系方式:18019811507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佳宝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港汇中心商务楼A座26层 项目负责人:尹工联系电话:0550-3120300 收费标准:按滁招管【2014】5号文收取,不足三千元按三千元收取,专家评审费另计,按实际发生为准,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3100元 ):8457 元 公告期限: 2018 年 05 月 25日至 2018 年 05 月 28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佳宝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港汇中心商务楼A座26层,联系电话:0550-312030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佳宝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25日
来源:安徽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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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安徽 滁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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