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高青县青城镇汽车用品产业园15号厂房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青县青城镇汽车用品产业园15号厂房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GQZFCG2018124 三、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2日 四、成交日期:2018年5月23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为了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环境请相互自律==来源:十环网==》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人民币) | 高青县青城镇汽车用品产业园15号厂房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 山东千乘建工有限公司 | 高青县花沟镇政府驻地(经委院内) | 3881380.65 元 |
七、磋商小组名单:肖玉华、马东兵、李刚、周红、张凯 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淄博申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高青县台湾工业园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860533709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地 址:高青县创业创新孵化园三楼309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533-6950338 发布人: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