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建筑用石灰岩矿储量核实编制报告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9222018000165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 |
| 代理机构 | 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先生,18728709111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国土资源局 |
| 采购人地址 | 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890558293 |
| 项目联系人 | 郑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27-5813999-801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5-28 15:30 |
| 项目包个数 | 4 |
| 开标时间 | 2018-05-24 10:30 |
| 中标日期 | 2018-05-24 18:0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5-04 09:00 |
| 总中标金额(元) | 33333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南江县东榆镇花椒树建筑用石灰岩矿储量核实和编制报告采购项目;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数量:1;单价:482100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标的名称:南江县南江镇张家沟及金碑村大湾里建筑用石灰岩矿储量核实和编制报告采购项目;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数量:1;单价:958200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标的名称:南江县南江镇老君寨及虎家沟建筑用石灰岩矿储量核实和编制报告采购项目;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数量:1;单价:940000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标的名称:南江县东榆镇柏垭子及太阳包建筑用石灰岩矿储量核实和编制报告采购项目;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数量:1;单价:953000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域地质调查队;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通济桥下街198号;供应商联系方式:陈仕华;中标金额:482100.供应商名称: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川西北地质队;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剑门路西段88号;供应商联系方式:邢昌宝;中标金额:958200.供应商名称:四川省煤田地质局一三七队;供应商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华蜀南路200号;供应商联系方式:魏叶敏;中标金额:940000.供应商名称: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四川总队;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锣锅巷67号;供应商联系方式:王林;中标金额:9530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SC1914704,SC1913888,SC1914661,SC1908042,程自伟(业主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SC1914704,SC1913888,SC1914661,SC1908042,程自伟(业主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本项目属于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建筑用石灰岩矿储量核实编制报告采购项目(第二次),共四包。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主要采购建筑用石灰岩矿储量核实编制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合同履行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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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补充事宜 | /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301b48e01632541584728d6.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M7475 |
| 评审情况 | |
| 备注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采购预算:337.52万元(叁佰叁拾柒万伍仟贰佰元整);第一包:49.44万元(肆拾玖万肆仟肆佰元整)。第二包:96.83万元(玖拾陆万捌仟叁佰元整)。第三包:95.17万元(玖拾伍万壹仟柒佰元整)。第四包:96.08万元(玖拾陆万捌佰元整)。二、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4日。三、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费金额为:第一包:8600元。第二包:17200元。第三包:16900元。第四包:17100元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