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8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72018000177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
| 代理机构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40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荣、苏伟,028-61375575、83381268转807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 采购人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机投镇潮音路6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85118164 |
| 项目联系人 | 唐荣、苏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3381268、61375575转807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5-31 10: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5-28 10:30 |
| 中标日期 | 2018-05-30 10: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5-07 16:25 |
| 总中标金额(元) | 23000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2018年食材配送服务;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单价:2300000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展翼农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工业港通港路239号;供应商联系方式:鄢利波,13980537176;中标金额:23000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杨立成(评标小组组长)、赖良英、蓝英、曹阳、庞静(采购人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杨立成(评标小组组长)、赖良英、蓝英、曹阳、庞静(采购人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项目用途:采购人职工就餐使用;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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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补充事宜 | /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H62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23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87万元,自有资金43万元),备案编号:20180246;二、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28-85558345;四、本项目已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5月7日,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六、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八、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九、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20000元(人民币);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网==》 十一、中标内容:2018年食材配送服务;中标金额:本项目为下浮率报价,总体下浮率: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下浮25%。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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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