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网==》 象山县黄避岙乡人民政府黄避岙乡党建精品外宣景观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5-30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黄避岙乡人民政府黄避岙乡党建精品外宣景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8XSZFCG101GG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县黄避岙乡人民政府黄避岙乡党建精品外宣景观项目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5月15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5月30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县黄避岙乡人民政府 | 党建精品外宣景观 | 1 | 象山森林广告有限公司 | ¥820460.00 |
采购单位: 象山县黄避岙乡人民政府/黄避岙/13567480978
中标供应商: 象山森林广告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育才路261号
评委会名单:包李浦、周伟敏、杨健、谢俊莹、史笑露 |
| 六、采购文件: | 101GGG象山黄避岙乡党建精品外宣景观项目采购5.15_201853017645.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公告期限:2018年05月31日-2018年 05月31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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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谢维松 联系电话:65733022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 | 附件:101GGG象山黄避岙乡党风形象建设项目采购5.15_201853017659.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