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广元市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广元市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二期)建设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8012018000144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 |
| 代理机构 | 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资阳市河埝街开发区管委会一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敏,028-23011088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元市广元市交通运输指挥中心 |
| 采购人地址 | 利州区人民南路78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9-3356102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9-3356102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5-10 10: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6-04 10:30 |
| 中标日期 | 2018-06-04 10: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5-11 10:30 |
| 总中标金额(元) | 316766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广元市嘿米商贸有限公司;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3167660元;服务要求:合格.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广元市嘿米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学府路17号;供应商联系方式:韩欣芸;中标金额:316766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张波、张涌、董波、旷丽华、陈涛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张波、张涌、董波、旷丽华、陈涛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服务内容:(一)商务及其他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正规品牌,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货物必须是原装,开箱检验时应完好,无破损,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伤,外观清洁,配置与装箱清单相符,有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保修卡及其它配套资料等;2.货物应使用环保材料并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及标准;3.本次招标,投标人可凭已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到采购人处获取施工设计图纸;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应对勘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勘察过,均被认为在开标前已勘察过;4.报价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的人工和配件、辅材等所有费用;★5.高清摄像机、高清云台摄像机、车载定位及视频监控终端应能顺利接入广元市交通局联网监控监测管理平台,并按平台要求提供设备具体位置信息(含经纬度、视频字符叠加位置信息等)。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时间和设备位置信息在视频图像上合适位置叠加显示;F型可变情报板应能顺利接入后端应用平台,并按平台要求提供设备具体位置信息(含经纬度、路线编码、路线名称、桩号等)。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网==》 因此,要求投标人必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内的高清摄像机、高清云台摄像机、F型可变信息标志、车载定位及视频监控终端设备无缝接入广元市交通局联网监控监测管理平台和免费提供SDK开发包的承诺函原件;可视化指挥调度平台终端应能顺利接入广元市交通局现有的可视化指挥调度平台。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6.平台测试:要求中标人中标后2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所投的主要产品(红外高清摄像机、高清云台摄像机、F型可变信息标志、车载定位及视频监控终端、可视化指挥调度平台终端、网闸、汇聚交换机)逐项进行演示,测试内容对所投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的技术参数逐一对比,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如发现虚假响应的文件则取消成交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报相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7.不能按期完成,或最多经过两次正式验收仍不合格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未调换合格产品之前,甲方不退还原乙方所供货物。★8. 已建的公路、渡口码头外场视频监控终端传输方式维持现状,仍然接入现有视频监控管理平台。要求中标人免费采集一期已建的摄像头ip地址并进行调试,通过视频整合,实现现有视频监控管理平台与联网监控监测管理平台的对接。★9.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本次建设的联网监控监测设备安全稳定运行。10. 以上“★”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二)售后服务要求:1.本项目质保期为3年半,质保期内,若提供的货物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在半小时内响应,市内2小时(市外4小时)到达现场处理,2小时内修复,在2小时内无法恢复的,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免费维修好设备,如果不能维修,则更换全新设备;2.成交供应商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3.对采购人管理和使用人员培训。(三)合同签订1.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最终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4.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将本项目主要设备(红外高清摄像机、高清云台摄像机、F型可变信息标志、车载定位及视频监控终端、网闸、汇聚交换机)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以及要求的原厂各项证照、证书、截图盖制造厂家鲜章交采购人以证明其技术真实性,否则,视为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四)付款方式:双方通过合同约定。(五)验收要求: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中标人共同验收。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301b77a016348f88e1e4b4e.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G5419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