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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小关镇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2018)补项目道路亮化工程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6月7日
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小关镇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道路亮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会议,现就本次结果公布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谈判项目名称:小关镇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道路亮化工程 1.2 谈判编号:巩财谈判采购-2018-27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2.1 谈判内容及数量:龙门村安装太阳能路灯65盏,丰门沟村安装太阳能路灯85盏,杜沟村安装太阳能路灯60盏。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预算金额:90万元 2.4 工 期: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三、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及日期 本项目谈判公告于2018年5月22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四、谈判信息 4.1谈判时间:2018年5月31日上午9时 4.2谈判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 4.3谈判专家:刘朝霞、许 徽、王会萍 五、竞争性谈判评审结果: 确定以下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第一名成交候选人:江苏天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98000元 工 期:60日历天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郭集镇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王立军 联系人:候斌 电话:13838051131 第二名成交候选人:江苏欧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52000元 第三名成交候选人:河南宝鸿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73000元 本项目谈判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公开发布。 七、异议和投诉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许徽 电话:13700869076 采购代理机构: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紫荆路115号金岭大厦710室 联 系 人:陈工 电话:0371-53651069
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4日 [点击下载]
来源:河南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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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竞争性 道路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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