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办公室资阳市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20012018000057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资阳市 |
| 代理机构 |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桦,010-63348636 028-83338766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办公室 |
| 采购人地址 | 资阳市政府大楼2号楼13楼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26110967 |
| 项目联系人 | 叶桦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3348636, 028-83338766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6-07 13: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6-04 09:30 |
| 中标日期 | 2018-06-05 13: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4-21 21:08 |
| 总中标金额(元) | 8210132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山洪灾害防治部分清单:避雷器,规格型号:YBS-TKTZ500,数量:67个,单价:0.0976万元;名称:避雷针及接地系统,规格型号:定制,数量:68套,单价:0.39万元;名称:对讲机,规格型号:UV-5R,数量:438台,单价:0.04万元;名称:工具存放柜,规格型号:定制,数量:74件,单价:0.22万元;名称:接地系统,规格型号:定制,数量:125套,单价:0.12万元;名称:救援抛绳器,规格型号:HJP-2,数量:250台,单价:0.11万元;名称:全方位工作大灯,规格型号:BHL630,数量:1套,单价:0.7万元;名称:设备安装支架,规格型号:定制,数量:65套,单价:0.2474万元;名称:视频服务器,规格型号:DS-8608N-K8,数量:2台,单价:0.756万元;名称:视频整合子系统,规格型号:定制,数量:3项,单价:2.6万元;名称:室外一体化摄像机,规格型号:DS-2DF82ABCIX-HLJZ、数量:5台,单价:2.34万元;名称:手持喊话器,规格型号:HGH-35,数量:666根,单价:0.042万元;名称:手摇警报器,规格型号:LK-100L型,数量:339台,单价:0.065万元;名称:太阳能电池板,规格型号:100W,数量:101套,单价:0.169万元;名称:通信费(3年),规格型号:三年,数量:190项,单价:0.208万元;名称:应急安全绳,规格型号:HGS-30 ,数量:2070根,单价:0.04万元;名称:雨量器安装及基座,规格型号:定制,数量:339座,单价:0.312万元等;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元;服务要求:1) 我公司为本项目制定了完整的售后服务计划,负责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2) 我公司承担本项目发生的运输、安装、调试的费用。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3) 我公司承诺,当设备出现故障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立即响应(我公司在当地有售后服务机构),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时间超出24小时,我公司提供备机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4) 我公司保证本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通过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为质保期。质保期(含试运行期)内所有服务免费(使用方人为故意损坏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等情形除外),我公司承诺3年后提供设备维护支持.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成都智慧数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58号天府软件园G区7栋6层601、602号;供应商联系方式:李女士18782955468;中标金额:8210132.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组长:周菊芳;组员:周正国、张毅、肖明、苟晓燕;代东明、郑江蓉(采购人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组长:周菊芳;组员:周正国、张毅、肖明、苟晓燕;代东明、郑江蓉(采购人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项目用途:资阳市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的山洪灾害防治;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按照先自动站后人工站的原则,2018年8月30日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全部完成时间:2018年12月20日。 |
| 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采购预算:827.95万元(其中雁江区267.44万元;乐至县280.71万元;安岳县279.8万元);最高限价:827.95万元(其中雁江区267.44万元;乐至县280.71万元;安岳县279.8万元)。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191e08701623d402c047b30.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N76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资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6632085;计划编号:资采备(2018)89号。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的1.5%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98521元;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