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12018000555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 |
| 代理机构 |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 分支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武侯吾悦广场)3座1319号,电子邮件:swtendering@126.com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宝军,010-88821615转8018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
| 采购人地址 | 成都市庆云南街10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65108639 |
| 项目联系人 | 罗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6623861转8002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6-13 17:00 |
| 项目包个数 | 3 |
| 开标时间 | 2018-06-07 10:00 |
| 中标日期 | 2018-06-12 10: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5-16 17:00 |
| 总中标金额(元) | 7164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听觉评估仪;规格型号:NJ31;数量:1;单价:4500元;服务要求:(其中新生儿心电监护仪,数量10台、型号Apollo N1-B、单价:17200元)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交货地点: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网==》 质量保证期: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后3年。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终身维护、维修。凡在国家计量检定、校准规程范围内的仪器设备,投标方应进行首次检定或校准,经质量技术监督授权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院方。检测费用由投标方支付,未经检测合格的设备院方不予验收。等详见《招标文件》.标的名称:心电监护仪;规格型号:C50;数量:59;单价:6600元;服务要求: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交货地点: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期: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后3年。终身维护、维修。凡在国家计量检定、校准规程范围内的仪器设备,投标方应进行首次检定或校准,经质量技术监督授权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院方。检测费用由投标方支付,未经检测合格的设备院方不予验收。等详见《招标文件》.标的名称:高端心电监护仪;规格型号:iPM8;数量:7;单价:21500元;服务要求: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交货地点: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期: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后3年。终身维护、维修。凡在国家计量检定、校准规程范围内的仪器设备,投标方应进行首次检定或校准,经质量技术监督授权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院方。检测费用由投标方支付,未经检测合格的设备院方不予验收。等详见《招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江西科显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山晏乡李长路269号;供应商联系方式:易根;中标金额:176500.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新维拓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山大道南油第四工业区5栋7楼702;供应商联系方式:郭启兵;中标金额:389400.供应商名称:四川博瑞斯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1栋4层49号;供应商联系方式:胡红梅;中标金额:1505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贺燕、俞伟民、徐克钧、李瑜、叶琳琳(采购人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贺燕、俞伟民、徐克钧、李瑜、叶琳琳(采购人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详见附件中《招标文件》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301b77a01635cff0ec05ced.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C358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1、采购预算:第01包,人民币49.5万元;第02包,人民币59万元;第03包,人民币15.4万元。计划号:(2018)41223号。2、投诉受理单位: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3、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釆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货物类)下浮20%+500元论证费,向第01包、第02包、第03包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服务费金额:01包,人民币2618元;02包,人民币5173元;03包,人民币2306元。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