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农牧科技和供销合作局白玉县自给钢架蔬菜大棚材料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3312018000037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 |
| 代理机构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栋一单元4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荣,028-61375575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农牧科技和供销合作局 |
| 采购人地址 | 四川省白玉县河西街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6-8322135 |
| 项目联系人 | 李林倚 |
| 项目联系电话 | 62600820、62630990、61375575转684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6-20 16: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6-19 11:00 |
| 中标日期 | 2018-06-20 14: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5-28 11:28 |
| 总中标金额(元) | 211464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白玉县农牧科技和供销合作局白玉县自给钢架蔬菜大棚材料采购项目;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数量:1068;单价:1980元;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甘孜州建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建设镇河东街金御花园1栋1楼5号;供应商联系方式:高卫中;中标金额:211464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林凤华(评标小组组长)、骆春艳、杜榕、周林、王杨福(采购人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林凤华(评标小组组长)、骆春艳、杜榕、周林、王杨福(采购人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项目用途:用于白玉县境内的各个乡村蔬菜大棚使用,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无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E499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2136000元;备案号:白财采管函﹝2018﹞20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并于2018年5月22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进行需求论证公示(链接: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qt/402886876301b77a016386ead62b1b71.html);三、监督部门:白玉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836-6630303 ;四、本项目已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实现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28日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六、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八、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九、主要中标内容:1、产品名称:钢架蔬菜大棚;数量:1068座;单价;1980元;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十、完成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内到货并安装完毕;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收取(计费基数以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准);收取金额:27496元;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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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