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第五届成都市道德模范评选系列活动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12018000695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 |
| 代理机构 |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8号(花样年福年广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苏女士,028-85185219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
| 采购人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59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61888590 |
| 项目联系人 | 彭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5185219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6-25 12: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6-20 11:00 |
| 中标日期 | 2018-06-23 12: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5-30 16:19 |
| 总中标金额(元) | 40860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第五届成都市道德模范评选系列活动;规格型号:服务类;数量:1;单价:4086000元;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成都成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2号1栋7层1号;供应商联系方式:唐玥祺;中标金额:4086000元.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邓文友、付景旭、李博、罗志中、魏娜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邓文友、付景旭、李博、罗志中、魏娜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第五届成都市道德模范评选系列活动,详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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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补充事宜 | 根据相关规定,本招标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基准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7782元。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3618db90163a6169caf6f95.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R87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本项目采购品目为其他服务,预算执行号:(2018)1717号,采购总预算413万元,最高限价413万元。财政监督电话:028-61882648,本公告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