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制氧机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5012018000179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泸州市 |
| 代理机构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泸州市金融中心佳乐世纪城7号楼9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女士,0830-370607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 采购人地址 | 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13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0-3252115 |
| 项目联系人 | 徐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0-3706070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6-28 15: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6-25 10:30 |
| 中标日期 | 2018-06-25 18: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6-01 17:56 |
| 总中标金额(元) | 14600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医用制氧机系统;规格型号:江苏鱼跃30立方;数量:1;单价:1460000元;服务要求:1.所有设备均为“交钥匙”工程,中标方负责设备运输、收发货、安装、调试,包含所有安装设备所需的附属工作(如电路改造,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等。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网==》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前必须进行的检测或监测,也须由中标方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2.中标方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直至工程技术人员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网==》 3.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4.整个系统质保两年,其中分子筛子质保10年。5.质保期结束,继续对设备进行维保,费用不得超过2.5万元/年。.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成都康宇医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宝光大道南段728号;供应商联系方式:刘女士;中标金额:14600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组长:郑旭焱,成员:屈孺牛,凌巩,喻小军,赵清斌 (采购人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组长:郑旭焱,成员:屈孺牛,凌巩,喻小军,赵清斌 (采购人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项目用途:利用空气制造医用氧气,提供各病房使用,具备安全性、可靠性,满足医院在常规用氧及用氧高峰期的供氧要求。简要技术要求:1.根据采购方预设的制氧站平面图实地踏勘后自行设计,确保制氧站与中心供氧管道系统进行可靠连接;2、氧气制造原理为PSA技术,采用双塔流程设计;自主研发生产,数量为1台 ;3.分子筛要求采用高效锂型分子筛;4.制氧设备本体及空压机符合国家标准,噪音≤85dB;5.制氧设备具备断电报警功能;6.制氧设备具备自动报警功能,即自动反向、超载、负荷保护报警功能等。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
| 其它补充事宜 | 1、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成都市万福实业工程有限公司,原因: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上产品的规格型号与开标一览表上产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2、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四川鑫永博药业有限公司,原因: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是缴纳的社保。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成都俊骋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原因:未提供投标有效期。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3b632940163b97164d30396.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Q831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本项目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编号为:LZZFCGGJ(2018)1008.本项目的中标服务内容明细信息可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的“结果公告”栏目查看或“成交商品查询”栏目查询。本项目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委托代理协议,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共计人民币14042元。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