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网络宣传和管理中心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8122018000064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 |
| 代理机构 | 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兴琼,0839-3958588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网络宣传和管理中心 |
| 采购人地址 | 广元市朝天区网络宣传和管理中心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308128536 |
| 项目联系人 | 安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9-3310759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6-29 14: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6-28 10:00 |
| 中标日期 | 2018-06-28 14: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6-07 16:30 |
| 总中标金额(元) | 2149561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2149561元;服务要求:所供设备要求中标人提供至少壹年的免费质量保修期,所有保修服务的保修期自验收日起计算。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保修期内,负责货物维修和系统维护,调整或更换零配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广元市东方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899号;供应商联系方式:张亚;中标金额:2149561.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何锦,郑绍华,牟雪彬,杜明平,张英保(采购人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何锦,郑绍华,牟雪彬,杜明平,张英保(采购人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广元市朝天区网络宣传和管理中心 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时间以双方签订日期为准!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301b77a0163d91c1d8f0fbe.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I649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