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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路小学办公家具(2018)采购项目磋商成交公告7月2日
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路小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已于2018年6月26日进行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18年6月29日书面确认的“成交供应商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路小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D0818-131/1ZLH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路小学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西郊红光路东段58号 联系方式:029-84246507 张老师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10层 联系方式: 029-88489987 五、磋商内容和要求: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路小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办公 六、磋商结果信息: 1、成交供应商:西安市新概念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柒拾陆万圆整(¥760,000.00) 3、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讲武殿村68号 4、联系人:王乐 5、联系电话:029-89681173 6、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8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七、主要成交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 1 | 学生课桌凳 | 新概念 | 课桌:1100*400*760mm | 400套 | | 2 | 阶梯教室座椅 | 英驰 | 760*750*1020mm | 240套 | | 3 | 教师办公桌椅 | 新概念 | 1400*1400*750mm | 100套 | 八、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以上费用由成交单位支付。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圆整(¥11,400.00)。 九、磋商小组人员:张国良、杨桂玲、杨辰光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王真(招标八部) 联系方式:029-88489987 十一、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贰、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7月 2日
来源:陕西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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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小学 中标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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