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中共崇州市委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崇州市白头镇全域村庄统筹规划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42018000127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 |
| 代理机构 | 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崇州市崇阳街道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先生,028-62185286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中共崇州市委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 |
| 采购人地址 | 成都市崇州市三元街1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82200079 |
| 项目联系人 | 余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2200079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7-02 15: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6-28 11:30 |
| 中标日期 | 2018-06-28 15: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6-07 16:30 |
| 总中标金额(元) | 1200000.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崇州市白头镇全域村庄统筹规划采购项目;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数量:1;单价:1200000.00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新中城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1栋15楼7号;供应商联系方式:夏秋伟;中标金额:1200000.00元.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孙可明、覃浩坤、陈波、何瑜、余游(业主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孙可明、覃浩坤、陈波、何瑜、余游(业主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崇州市白头片区村庄统筹规划(2018-2035),规划范围为崇州市白头镇高笕村、和乐村、天竺社区、三洞村、甘泉村、五星村等白头镇镇区以外的6个村庄和社区,面积约14.75平方公里。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网==》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一)服务目的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四川省、成都市对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落实并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崇州市委、市政府把白头镇作为统筹城乡示范镇及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从区域层面统筹白头镇全域发展,以解决白头镇的乡村地区的农民安置、产业发展等用地矛盾、建设无序等问题,形成全域生产、生活、生态统筹发展的格局,并通过科学规划对白头片区乡村地区建设以及规划管理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指导作用。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网==》 (二)服务内容研究报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第一,分析崇州市白头镇镇域村庄发展现状,结合崇州市乡村振兴的发展要求,正确引导村庄总体布局及产业发展。第二,结合土地政策,利用土地腾退、置换等空间资源分布来合理安排和布局用地,并塑造具有崇州市平坝地区村庄特色的空间形态,实现业态、形态、文态、生态的有机融合。第三,以村民、社会、政府多方共同参与的发展模式,通过公共服务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一三产业联动发展、生态体系整体构建等措施,按照“农业带旅游、旅游见生态、生态促发展”的总体原则,构建旅游型幸福美丽乡村,打造特色魅力的乡村旅游区。(三)服务要求《崇州市白头片区村庄统筹规划(2018-2035)》应结合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分析判断区域发展态势,研究国内外成功案例,通过对白头片区村庄现状发展情况充分认识理解和分析,以及对上位相关规划的充分解读的基础上,运用科学合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手段,从全域统筹、协同发展的角度,科学制定白头片区村庄发展方向和目标要求,确定研究白头片区产业发展方向,提出各村庄建设策略及规划布局,引领白头镇实现乡村振兴。规划应充分体现科学性,前瞻性和实施性,合理保护和利用当地资源、尊重当地文化和传统。(四)成果要求规划成果为规划图文合订本,内容包括规划背景解读、现状发展基础分析、产业发展、村庄规划布局、道路交通规划、生态系统规划和基础设施规划等。主要图纸应包括且不局限于:(1)区位分析图(2)产业布局规划图(3)分村用地布局规划图(4)交通系统规划图(5)生态系统规划图(6)基础设施规划图(7)相关分析图成果形式:纸质文件6套、含电子文件的光盘2套。其中,电子文件为.docx或.pptx、.dwg或.jpg格式。三、商务要求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日起60日内完成应尽义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40%设计经费,通过专家审查后支付30%设计经费,通过规委会审查并提交正式成果后支付剩余30%设计经费。3、验收标准:通过规划主管部门及崇州市规划委员会审查。 4、验收办法: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3c8caf50163ce7424a40b36.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M7483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