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郊街道大运片区、安阜街道嘉阳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022018000115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
| 代理机构 |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龙先生,0831-7193261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采购人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中山路126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5082633888 |
| 项目联系人 | 龙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1-7193269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7-02 15:4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7-02 11:00 |
| 中标日期 | 2018-07-02 14:0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6-08 14:30 |
| 总中标金额(元) | 15362500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棚户区改造服务;规格型号:无;数量:1;单价:1536250000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宜宾市翠屏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清华街8号;供应商联系方式:贺洁;中标金额:15362500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李友琼、何兴炳、曾永效、肖德芳、毛舍吾、杨军(采购人代表)、余洋(采购人代表)。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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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委员会成员 | 李友琼、何兴炳、曾永效、肖德芳、毛舍吾、杨军(采购人代表)、余洋(采购人代表)。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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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1.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2.合同履行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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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301b77a0163d92b46e1104a.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无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S919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本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以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收取人民币30000元)。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