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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厦门公物-公开招标-(2018)GW2018-QY101C-厦门市集美城发环卫有限公司-集美街道部分市政道路及龙舟池水面保洁服务外包-结果公告7月3日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集美城发环卫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集美街道部分市政道路及龙舟池水面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GW2018-QY101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W2018-QY101C 项目名称:集美街道部分市政道路及龙舟池水面保洁服务外包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张先生 联系方式:0592-2226739、227932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厦门市集美城发环卫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天安路78号城管综合楼三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610889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集美街道部分市政道路及龙舟池水面保洁服务外包,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总台电话:0592-223088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6月11日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02日 总中标金额:156.93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厦门和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升阳升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 | 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119号三楼之二-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国兴大厦8E、8D、8F | 156.936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4.466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评审专家名单: 庄秋惠、鲁健、王丽英、郭秀芳、王义君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集美街道部分市政道路及龙舟池水面保洁服务外包,含集美街道部分市政道路及龙舟池水面保洁服务范围主要包括:7条市政道路(含沿街店面“门前三包”)及龙舟池垦外、中、内三池(含湖边沿岸台阶、凉亭)保洁,纳入保洁的总面积为276874.323㎡,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年度合同,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三年中标金额(不含税):470.808万元 中标价格不含税费,发票类型及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6%
来源:福建厦门市集美城发环卫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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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保洁 厦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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