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1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网==》 贵州腾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160号高科一号C栋17楼 |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贵州省项目(2016-2018年)—运行环境完善项目 | 1558000 | 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