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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旧城改造第三、四期城市(第一次)雕塑项目(绿园区)中标公告7月4日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旧城改造第三、四期城市雕塑项目(绿园区)”项目(项目编号:DHZB-2018070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DHZB-20180703 项目名称:旧城改造第三、四期城市雕塑项目(绿园区) 项目联系人:曲经理 联系方式:0431-8130555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程梓耕0431-8860976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曲经理0431-8130555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4日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04日 总中标金额:32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作品名称 | 唯一供应商名称 | 1 | 《互动》 | 吉林卓珩雕塑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 2 | 《踢毽子》 | 山西宇达青铜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 3 | 《逐风少年》 | 广州市古派雕塑艺术有限公司 | 4 | 《雀跃的童年-我的伙伴们》 | 广州市古派雕塑艺术有限公司 | 5 | 《和风》 | 江西奕东园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 6 | 《海》 | 山西宇达青铜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李东江、王麒钧、金润民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殷小烽雕塑作品《互动》1件、段一鸣雕塑作品《踢毽子》1件、陆增康雕塑作品《逐风少年》1件、陆增康雕塑作品《雀跃的童年-我的伙伴们》1件、魏鑫雕塑作品《和风》1件、王中雕塑作品《海》1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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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资格 山西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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