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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盐池县昫盐文化旅游投[中午公告]资发展有限公司旅游交通标识标牌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示7月4日
盐池县昫盐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旅游交通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标识标牌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招标网==》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盐池县昫盐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盐池县昫盐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旅游交通标识标牌采购项目(二次)组织公开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盐池县昫盐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旅游交通标识标牌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盐财(采)[2018]0503-02号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盐池县昫盐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盐池县城 采购方联系人:李兵 联系电话:13895454528 三、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 联系人:张薇 联系电话:13079507756 四、中标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中标单位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成交金额(元) | 成交标的 名称 | 供货时间 | 供货地点 | 质量 | | 宁夏路盛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60164.00 | 旅游交通标识标牌 | 自合同签订后20天内 | 甲方指定地点 | 合格 | | 成交单位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大街东侧银川万达中心A公寓2534室 |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殿栋、杨成、杨峰、王福生、李兵 六、公示期限:2018年7月3日-4日 七、代理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以中标价为基数。由中标单位支付。 八、质疑电话:0951-5676765联系人:张薇 九、投诉电话:0953-6013416 联系人:路光全 十、其它补充事 本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制定,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者,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三)质疑函应当署名、填写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对逾期提交的,我公司将不予接收。 在此,向各投标供应商给予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
来源:宁夏盐池县昫盐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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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宁夏 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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