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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日新村[2018]瑞祥路两侧地块管理项目中标公告7月8日
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日新村瑞祥路两侧地块管理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日新村瑞祥路两侧地块管理项目 项目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方式:021-5855439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上川路16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顾老师021-5855439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7月 10 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牡丹路60号160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金伟1376488474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6月15日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06日 总中标金额:461.849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上海浦东新区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楼 | 461.8493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无 评审专家名单: 葛敏敏、施国旺、邹跃、朱斌、张慧琴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概况: 主要要求:日新村瑞祥路两侧地块管理项目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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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浦东新区 资格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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