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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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莱芜市地质实物资料岩芯库智能立体仓储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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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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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莱芜市地质实物资料岩芯库智能立体仓储设备采购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LWGK2018069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14日 |
| 四、成交日期:2018年7月6日 |
|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六、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 A | 莱芜市地质实物资料岩芯库智能立体仓储设备采购项目 | 青岛德盛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峄山路656号 | 1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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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宋泽清、张停、吕圣军 |
|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竞争性磋商方式):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莱芜市国土资源局 |
| 地址:莱芜市高新区莲花山路(莱芜市国土资源局) |
| 联系人:张训岭(莱芜市国土资源局) |
| 联系方式:0634-6177698(莱芜市国土资源局) |
| 2.代理机构: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莱芜市(州)莱城县(区、市)龙潭西大街街道(路、乡、镇)008号(村) |
| 联系人:亓淑翠 |
| 联系方式:06346968366 |
国土局二次报价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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