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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东区食(第一次)堂二、三楼餐厅经营项目中标公告7月10日
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大学的委托,就“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东区食堂二、三楼餐厅经营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SZB1806434-L5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SZB1806434-L52 项目名称: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东区食堂二、三楼餐厅经营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燕 联系方式:021-53087656-11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余老师 021-6613253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东区食堂二、三楼餐厅经营项目服务。本次招标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通过年度考核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瞿溪路350号1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燕 021-53087656-11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0日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10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包组或产品名称 | 单价(元) | 优惠率(%) | | 1 | 上海锦江国际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335号5002-3室 | 宝山校区东区食堂二、三楼餐厅 | null | 0.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李孟、朱仲琦、潘雷波、郑增、张燕灵(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东区食堂二、三楼餐厅经营服务,年度经营毛利率45%。本次招标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通过年度考核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上海上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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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上海 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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