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钟祥中心卫生院采购检验服务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4212018000263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 |
| 代理机构 | 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华地恒通沃尔玛写字楼一栋一单元8楼80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女士,028-38200254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钟祥中心卫生院 |
| 采购人地址 | 仁寿县钟祥镇滨河街399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5378459666 |
| 项目联系人 | 廖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78459666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7-11 15:0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7-09 10:30 |
| 中标日期 | 2018-07-10 09: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6-14 16:20 |
| 总中标金额(元) | 11800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采购检验服务;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1180000元;服务要求:服务时间为 2 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后续签,即采购人可根据中标单位的第一年的服务情况,决定第二年的合同是否续签).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大家医学检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安和二路8号2栋7层A区;供应商联系方式:董超;中标金额:11800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周萍:SC1402666(评审专家组长);邓颖贵:SC1402705(评审组员);尹希:SC1412397(评审组员);周晓红:SC1415110;刘毅(采购人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周萍:SC1402666(评审专家组长);邓颖贵:SC1402705(评审组员);尹希:SC1412397(评审组员);周晓红:SC1415110;刘毅(采购人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一. 项目概述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仁寿县钟祥中心卫生院检验服务投标人一名。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二. 项目需求(一)项目内容要求:1、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检验及病理相关项目的检测服务(含肝脏功能与疾病、肾脏功能与疾病、电解质、心血管功能与疾病、糖尿病、微量元素、肿瘤标志物、激素类、细胞及感染免疫、HIV 初筛、分子生物、免疫功能、贫血、甲状腺功能疾病、微生物及药敏实验、院感检测、病理的组织及细胞学检查、过敏源及其他常规项目等),并承担相应的试剂耗材成本;2、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验科 LIS 信息化系统运维;3、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血常规、尿常规、粪便常规、阴道分泌物等三大常规及急诊检测项目的检测设备(含血球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电解质、血凝仪、显微镜、血糖仪等),并为其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同时开展常规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保证基层医院的检测质量;4、出报告时间:自标本采集后---常规生化、常规肿瘤标志物、激素类 24 小时;感染免疫 24-48小时;分子生物 48-72 小时;病理 3-4 个工作日;5、建设质量监控体系,提供与检验检疫有关的各种培训与学习。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二)相关要求1、投标人有能力提供病理科或医学检验科的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等内容的服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2、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验科人员的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时间为 2 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后续签,即采购人可根据中标单位的第一年的服务情况,决定第二年的合同是否续签)。 |
| 其它补充事宜 | /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3dea5bb0163fd3305ec2f0d.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Q831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采购监管股电话:028-36221333,采购计划号:仁财采分(2018)144号。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收费基准价作为招标代理费(未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16000元。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