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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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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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丰路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提升改善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SBCG2018000111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15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7月11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1 | 南丰路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提升改善项目 | 青岛青房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 青岛市市南区明水路1号 | 962569.0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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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 |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标包【1】:杜美祯、毕德礼、厉运余、刘瑶、刘臣华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标包【1】:青岛青房建安集团有限公司(87.0、88.1、88.5、88.5、89.0)、青岛新城发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8.4、82.0、82.5、82.5、83.6)、青岛东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6.8、79.0、79.8、80.5、81.5)、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76.3、79.0、80.4、80.5、81.5)、青岛艺高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6.3、77.8、78.0、79.3、79.5)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水清沟街道办事处 |
| 地址:市北区永丰路8号 |
| 联系人:刘工 |
| 联系方式:84851673 |
| 2.代理机构:青岛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州)市北县(区、市)台湛路街道(路、乡、镇)35号(村)2号楼网点丙 |
| 联系人:张膑 |
| 联系方式:13256879491 |
| 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收费金额:0.771704(万元) |
532506551357653936.pdf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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