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苏州市民政局关于新一轮市级社区服务社会化试点项(柒月)目的中标公告7月12日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民政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新一轮市级社区服务社会化试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新一轮市级社区服务社会化试点项目 项目编号:SZCH2018-G-015 二、评标委员会名单: 王姚余、过天虹、陈玉珍、朱庆生、赵欢、谢鸿娟、温海兰 三、中标信息: 第一服务区域:姑苏区吴门桥街道社区综合服务 中标单位:苏州市久久社工服务中心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197号 中标金额: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第二服务区域:姑苏区沧浪街道社区综合服务 中标单位: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 中标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03号红岗大厦第五层东侧508.509 中标金额:贰佰贰拾万元整(¥:2,200,000.00) 第三服务区域:姑苏区金阊街道社区综合服务 中标单位:苏州市汀斯社工师事务所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烽火路80号苏州公益园 中标金额:贰佰贰拾万元整(¥:2,200,000.00) 第四服务区域:姑苏区平江街道社区综合服务 中标单位:苏州市清流社工服务中心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市南门路8号 中标金额:贰佰贰拾万元整(¥:2,200,000.00) 第五服务区域:姑苏区白洋湾街道社区综合服务 中标单位:苏州众合社会工作事务所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市烽火路80号苏州公益园 中标金额:贰佰贰拾万元整(¥:2,200,000.00) 第六服务区域:姑苏区双塔街道社区综合服务 中标单位:苏州市姑苏区蝴蝶妈妈社工服务社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桂花公益坊209室 中标金额:贰佰贰拾万元整(¥:2,200,000.00) 第七服务区域:姑苏区虎丘街道社区综合服务 中标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乐助社工事务所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吴中西路909号汇邻中心5楼 中标金额:贰佰贰拾万元整(¥:2,200,000.00) 第八服务区域:姑苏区苏锦街道社区综合服务 中标单位:苏州幸福基业社会公益发展中心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市竹园路209号创业园2号楼1101 中标金额:贰佰壹拾捌万元整(¥:2,180,000.00) 第九服务区域: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社区综合服务 中标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爱助生命品格发展中心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九华路景城民众联络所三楼创益+空间内 中标金额:贰佰贰拾万元整(¥:2,200,000.00) 第十服务区域: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社区综合服务 中标单位: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社工事务所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九华路65号景城民众联络所三楼创益+空间 中标金额:贰佰壹拾捌万元整(¥:2,180,000.00) 第十一服务区域: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社区综合服务 中标单位:张家港市华夏启创公益服务发展中心 中标单位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南环路18号 中标金额:贰佰壹拾玖万柒仟玖佰肆拾元整(¥:2,197,940.00) 第十二服务区域:苏州高新区阳山街道社区综合服务 中标单位: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中标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68号六楼608室 中标金额:贰佰贰拾万元整(¥:2,200,000.00) 第十三服务区域:苏州高新区东渚镇社区综合服务 中标单位:张家港市惠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中标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小镇永琪园8幢 中标金额:贰佰壹拾玖万玖仟壹佰元整(¥:2,199,100.00) 第十四服务区域: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社区综合服务 中标单位: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中标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68号六楼608室 中标金额:贰佰贰拾万元整(¥:2,200,000.00) 四、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按招标文件要求,各区域中标单位按人民币陆仟柒佰元整计收(?6,700.00)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苏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谢处长 联系电话:(0512)82280382 联系地址:苏州市平泷路158号 (二)、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邬汝超 联系电话/传真:0512-65161797/65262733 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邮政编码:215007 六、公告期: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
来源:江苏苏州市民政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苏州 项目 招标 大同
上一篇: 苏州市姑苏区机关[上午发布]事务管理中心关于综合物业管理服务的中标公告7月12日
下一篇: JSZC-G2018-126泗洪经济开发区物流[下午发布]园区PPP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告7月12日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江苏苏州市民政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