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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保安服务项(中午公告)目中标公告7月12日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的委托,就“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保安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福顺恒[2018]政招字第A-071-1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福顺恒[2018]政招字第A-071-1号 项目名称: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保安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小何 联系方式:0591-8785081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2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伟 0591- 8378703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何 0591-8785081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6月14日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05日 总中标金额:27.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福建明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详见投标文件 | 27.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协议中规定:“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收取,按此标准收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向采购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 评审专家名单: 林步新、黄兴灿、丁燕菁、何希耕、彭亦农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保安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 服务期限:1年 单价:22500元/月 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结果:各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资格审查小组成员:林步新、黄兴灿、丁燕菁、何希耕、彭亦农。 本项目中标价为:22500元/月 |
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来源:福建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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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项目 福建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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