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7月)扶绥县龙头至腾广公路安防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7月12日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扶绥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扶绥县龙头至腾广公路安防工程(项目编号:HCDFZ3G20180480)施工招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HCDFZ3G2018048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CDFZ3G20180480 项目名称: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扶绥县龙头至腾广公路安防工程(项目编号:HCDFZ3G20180480)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黄 工 联系方式: 0771-7926520/1339780768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扶绥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何 工 0771-753042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扶绥县新宁镇新华路 155 号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崇左市逸安居2栋1单元2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 工 0771-7926520/1339780768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6月14日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11日 总中标金额:244.3759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网==》
中标候选人情况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网==》
预中标人 | 广西金洲建设有限公司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金洲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肆万叁仟柒佰伍拾玖元整(¥2443759.00)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 项目经理 | 黄贵钰,桂245141436793 | 安全员 | 刘山廉,桂交安C(17)G00498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肆万柒仟柒佰叁拾肆元整(¥2447734.00)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 项目经理 | 唐路遥,桂245141439988 | 安全员 | 谭建仕,桂交安C(15)G54051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立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叁万肆仟捌佰柒拾壹元整(¥2434871.00)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 项目经理 | 李达祥,桂245131335161 | 安全员 | 吴树球,桂交安C(17)G00334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010631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文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标准计取,支付方式为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评审专家名单: 蒙传耀 张克坚 黄凤姣(组长)梁世承 宋严仁。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公示媒介 |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崇左市公共资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扶绥县财政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7536611 |
来源:广西扶绥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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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项目 广西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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