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环境保护局邛崃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32018000195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 |
| 代理机构 | 四川中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51号1栋6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先生,028-85089235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环境保护局 |
| 采购人地址 | 邛崃市文昌街121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88772877 |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5089235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7-12 14:30 |
| 项目包个数 | 2 |
| 开标时间 | 2018-07-11 11:00 |
| 中标日期 | 2018-07-12 14: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6-20 13:55 |
| 总中标金额(元) | .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邛崃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规格型号:主要采购内容:第1包污染源监测服务项目内容(监测点数量约800个):1.对入河排污口按不低于污染源总数的10%进行水质监测(按生活源水污染监测指标执行),获取污染物排放信息(根据国家技术规范必须监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网==》 2.对其他污染源的废水和废气按成都市污普办要求的比例进行监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3.完成成都市污普办和邛崃市污普办安排的其他与本次污染源普查有关的监测任务。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网==》 4.需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完成涉及本包的其他工作任务。;数量:1;单价:.元;服务要求:项目完成时间:第1包:对入河排污口丰水期的监测在2018年9月31日前完成,其他阶段的监测按成都市污普办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完成。.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189号15栋8层2号;供应商联系方式:唐女士;中标金额:..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张薇、姜照源、张利平、朱婷、黄永忠(采购人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张薇、姜照源、张利平、朱婷、黄永忠(采购人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本项目是邛崃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为摸清邛崃市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库、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同时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和服务环境经济综合决策提供依据。项目完成时间:第1包:对入河排污口丰水期的监测在2018年9月31日前完成,其他阶段的监测按成都市污普办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完成。 |
| 其它补充事宜 | 第1包中标供应商:四川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参照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成价费[2001]19号)下浮28%(大写:下浮百分之贰拾捌);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189号15栋8层2号;参照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成价费【2001】19号),以最终提供的监测数据量据实结算,但中标价格不得超过《关于调整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成价费【2001】19号)中的规定,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400万元。第2包;因无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第2包作废标处理。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3dea5bb01641b92ac76532e.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N7729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77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770万元【第1包污染源监测服务400万元(参照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成价费〔2001〕19号)按下浮比例报价,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400万元);第2包(1)污染源入户调查服务(按500元/户作为最高限价,按下浮比例报价,以最终提供的污染源入户调查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270万元);(2)质量评估、技术报告编制服务(最高限价100万元)。本项目采购计划表编号:2018-0271。财政监督联系电话:邛崃市财政局028-8876025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定额收取:第1包: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由中标人支付。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