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粮食局粮库智能化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3812018000148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 |
| 代理机构 | 四川晟兴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A座3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丹,028-85599323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粮食局 |
| 采购人地址 | 南充市阆中市巴都大道与南池路交汇处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181072967 |
| 项目联系人 | 徐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96600693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7-13 10: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7-12 10:00 |
| 中标日期 | 2018-07-13 09:0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6-20 17:10 |
| 总中标金额(元) | 1787000.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粮库智能化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第二次);规格型号:无;数量:1;单价:1787000.00元;服务要求:1、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在90日历天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如果不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视供应商违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网==》 2、质量要求: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3、质保期限:整个项目软件、硬件设备提供两年质保期限,质保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网==》 .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中科怡海高新技术发展江苏股份公司;供应商地址:无锡市南长区南湖大道501号创智园A栋 ;供应商联系方式:王延安;中标金额:1787000.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邓强台、杨品、蒲劲松、周端(组长)、唐文雄(采购人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邓强台、杨品、蒲劲松、周端(组长)、唐文雄(采购人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质量要求: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合同履行日期:90日历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3dea5bb01641c16833055e9.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I654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本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计费标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金额为26800.00元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