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天之瓴公招(货物)2018-014 |
| 采购项目名称审判大楼配电工程设备采购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90.068821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89.68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1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16日 |
| 评标日期2018/07/16 11:30 |
| 定标日期2018/07/16 15:00 |
| 各包要求 中标单位:青海源丰电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内容: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附件)中标金额:896800.00元交货期:按合同执行供应商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27号2号楼1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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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楼(万达嘉华酒店西侧 )27层12708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赵洪芹(组长)、徐桂芳、吴金风、丁生喜、吴新瑞(采购人代表)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购单位:玛多县人民法院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975-8345323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971-5225997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部门:玛多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5-8345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