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临汾市尧都区水利局临汾市尧都区汾[2018]河吴村段生态修复PPP项目中标公告7月17日
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汾市尧都区水利局的委托,于2018年7月6日就临汾市尧都区汾河吴村段生态修复PPP项目组织进行了公开招标工作,评审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定,依据评审小组评审后的推荐意见,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1、项目名称:临汾市尧都区汾河吴村段生态修复PPP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编号:SXWCZFCG-LF-2018-020 3、项目授权主体: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临汾市尧都区水利区 5、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PPP合作期限:1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8、开标时间:2018年7月6日 9、谈判时间:2018年7月6日 10、谈判备忘录签订时间:2018年7月6日 11、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郝江、田月华、王建明、胡秋慧、刘成宏、许吉旺、杨炳臣、孙海滨、王永辉、王纠德、史国庆。 12、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郝江、田月华、王建明、胡秋慧、刘成宏、许吉旺、杨炳臣、孙海滨、王永辉、王纠德、史国庆。 二、评标结果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中标单位(联合体) | 中标情况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联合体牵头人) 山西益鑫和实业有限公司 | (1)银行贷款利率限价以现行的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4.9%为基数,上浮20%。 (2)项目建设和运营 利润率7%。 (3)项目第一年的运营成本729万元。 (4)本项目的折现率5.96%。 | 山西综改师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529号B座2107室 | 杜二娟 | 18503461020 | 2 |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3 | 山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 | 山西省汾河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 | 深圳市朗程师地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三、公示期:2018年7月17日-2018年7月23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尧都区水利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57-222863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先生 电话:13327572186
来源:山西临汾市尧都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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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山西 招标 中标 文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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