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莱芜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公厕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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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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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莱芜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公厕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LWJJ2018015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26日 | |
四、成交日期:2018年7月2日 | |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六、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 001环保公厕 山东蓝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莱芜经济开发区东王善村388000元 |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赵甫培、朱丽、王勇、莫英燕、张晓琳 | |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竞争性磋商方式):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莱芜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地址:莱芜经济开发区 | |
联系人:崔科长 | |
联系方式:8558095 | |
2.代理机构:莱芜市蓝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莱芜市莱城区徐家河元新街东首南楼二楼蓝图项目管理 | |
联系人:周双双 | |
联系方式:13290143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