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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恭城乡镇污(上午发布)水设施建设PPP项目中标公告7月19日

时间:2018-07-19 16:4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71616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关于: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恭城乡镇污(上午发布)水设施建设PPP项目中标公告7月19日的信息
来源: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发布,
从2018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恭城乡镇污(上午发布)水设施建设PPP项目中标公告7月19日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恭城乡镇污水设施建设PPP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XTC-173800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TC-1738007

项目名称: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恭城乡镇污水设施建设PPP项目

项目联系人:吕宾

联系方式:0771-5524669、0771-551466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恭城县恭城真茶南路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成工 1897839865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网==》
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大厦903、91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吕宾 0771-5524669、0771-551466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1月26日

中标日期:2017年03月20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包组或产品名称单价(元)优惠率(%)
1: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国宏智鸿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西铭志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32号五矿大厦00.00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1.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固定金额21万

评审专家名单:

何际跃、李璐璐(财务)、马中桂(法律)、董毅宏、邬弘鹃(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社会资本方: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国宏智鸿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西铭志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方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32号五矿大厦
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罗勇
 中标报价: 
1、中标报价: 
(1)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7.06元/吨,
(2)所得税前内部收益率5.2678 %  
2、合作期限: 新建项目的建设期为自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2017年10月31日)止,新建项目和存量项目的运营期均为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9年。
3、服务要求:
针对存量项目,政府保留存量公共资产,仅向项目公司支付运营维护费用,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不直接面对终端用户。
针对新建项目,采用“厂网一体”的模式,即将污水处理厂与配套管网统一交由项目公司实施,由项目公司负责新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工作,在经营期截止时,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指定机构。同时,政府方委托项目公司负责存量资产的运营维护工作。
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承诺在运营期开始后的第1年~第5年(合计5年)内不向政府方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或其他任何费用,在运营期后的第6年~第29年(合计24年)内按中标价格向政府方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4、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来源: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中标   招标   广西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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