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网==》 青政采公招(货物)2017-208号 |
| 采购项目名称全省电子检务工程再开发升级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500.78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413.255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3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20日 |
| 评标日期2018/07/20 09:00 |
| 定标日期2018/07/20 11:40 |
| 各包要求 包1:中标供应商名称:青海思迈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01.255万元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50 个工作日包2:中标供应商名称:青海思迈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2万元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产品的内容、数量、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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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30号)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徐小艳 郭小文 李善华 雷富有 邓玢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黄先生0971-6304376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李女士 0971-6150216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