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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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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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振中街等7条道路路灯改造提升工程 |
| 二、采购项目编号:JMCG2018000118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27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7月19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一 | 振中街等7条道路路灯改造提升工程 | 青岛信九洲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青岛即墨市嵩山二路广泰大厦16楼 | 911302.1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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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包含振中街(无名路至蓝鳌路)、振中西街(振华街至蓝鳌路)、振华北街(振中西街至新兴路)、富联武校北路(嵩山一路至嵩山二路)等道路约63套路灯灯具进行更换;贵华路(新兴路至共和路)路段单侧架设路灯11支;鹤山路(华山一路至华山三路)路段双侧架设路灯56支;德馨小学天桥亮化进行提升改造。1本工程应按国家、建设部、工程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标准施工。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技术要求、文件、资料进行施工。 |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标包【一】:周嵘炜、王志宏、于翠萍、王奎青、高玉忠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标包【一】:青岛信九洲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72.0、73.0、73.0、76.0、82.0)、青岛坪苑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59.0、61.0、65.0、65.0、72.0)、青岛鼎一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59.0、60.0、65.0、65.0、72.0)、青岛隆辉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58.0、60.0、65.0、65.0、76.0)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青岛市即墨区区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
|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华山一路402号 |
| 联系人:于志伟 |
| 联系方式:13589328008 |
| 2.代理机构: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州)市南区县(区、市)宁夏路街道(路、乡、镇)288号(村)2号楼7层B区 |
| 联系人:张萍 |
| 联系方式:13356399506 |
|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 |
| 收费金额:0.9113(万元) |
7条路路灯招标文件稿(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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