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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灵武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海峡两岸(宁台)现代农业技术合作交流示范中心—室外给水连(2018)接线工程中标公告7月20日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受灵武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海海峡两岸(宁台)现代农业技术合作交流示范中心—室外给水交接线工程”项目(项目编号:FHGJ-2018-2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HGJ-2018-22 项目名称:海海峡两岸(宁台)现代农业技术合作交流示范中心—室外给水交接线工程 项目联系人:何志峰 联系方式:0951-555763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灵武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灵武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石宇 0951-451311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06号派胜云天大厦1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志峰 0951-555763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9日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19日 总中标金额:5.688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宁夏兴启建设有限公司 | 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南侧富康商务中心八层 | 5.6883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56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评审专家名单: 杨丽丽、杨泉林、石宇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来源:宁夏灵武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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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工程 宁夏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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