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新津白鹤滩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新津白鹤滩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新津白鹤滩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322018000187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 |
| 代理机构 | 成都中闽宏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光路1号5栋1601号、160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樊青,028-86159973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新津白鹤滩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 |
| 采购人地址 | 四川成都新津县公园路44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398183876 |
| 项目联系人 | 樊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6159973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6-28 14: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7-19 10:30 |
| 中标日期 | 2018-07-19 12: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6-28 14:30 |
| 总中标金额(元) | 12000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新津白鹤滩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新津白鹤滩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规格型号:无;数量:1;单价:1300000元;服务要求:2013年12月,国家林业局以《关于同意天津武清永定河故道等131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意四川新津白鹤滩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现依据新津县新一轮城市总规及相关规划最新成果,需对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及各功能分区进行相应调整,现开展四川新津白鹤滩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2018-2022年)的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网==》 按照《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新津县最新相关规划,合理确定新津白鹤滩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并对湿地公园的功能分区及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合理确定新津白鹤滩湿地公园的规划范围,确定布局、结构和综合分区规划、明确分期实施内容及技术指标制定,最终形成规划文本(报告、表、图)和宣传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国家林业局规划设计研究院;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供应商联系方式:/魏伯阳;中标金额:12000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冷静、马茂江、杨燕、张毅、业主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冷静、马茂江、杨燕、张毅、业主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商务要求1、服务时间:四川新津白鹤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2018-2022年)于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提交审核后的正式成果2、服务地点:规划范围区域。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3、本项目成果要求;提交四川新津白鹤滩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2018-2022年)文本5套,电子版本一套。4、付款方式与条件: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5、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将服务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内。若乙方拟变更收款账户或支付方式,应在汇款日期届满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切责任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43fa4fa0164451904750f20.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经专家评审,一致推荐国家林业局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中标供应商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N771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新津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2520054。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