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网==》
1、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长汀县河田中心卫生院康复综合楼公共部分天棚及水电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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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编号: | [350821]FJYS[GK]2018005-1 |
3、采购人名称: | 长汀县河田中心卫生院 |
地址: | 长汀县河田镇柳泉路23号 |
项目负责人: | 范春晖 |
联系电话: | 0597-3269076 |
4、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10层 |
评审部经办人: | 陈秋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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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7705976965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6-29 |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 2018-07-21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关于长汀县河田中心卫生院康复综合楼公共部分天棚及水电安装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350821]FJYS[GK]2018005-1)合同包一到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0日上午09﹕00止,共有5家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资格审查小组对本合同包各投标文件资格性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本合同包各投标文件符合性进行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均属于有效投标。 |
8、中标情况: |
包1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1-1 | 装修工程 | 响应招标文件 | 合格/响应招标文件 | 1 | 488000元 | 488000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福建清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东大道墩下路40号 | | 中标金额 | 488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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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收费金额:0.7320万元 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无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范春晖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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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马林水,兰海波,戴宇强,俞德荣 |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